莆田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

    2019-11-28

          按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闽人社发20196号),从2020年11日起,莆田市荔城区、城厢区、涵江区、秀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500元调整为1570元,增长4.76%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6元调整为16.50元仙游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380元调整为1570元,增长13.77%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4.60元调整为16.50元。 (市人社局)     



  •       
  • 招聘热线
    0591-87618873
    客服热线
    0591-96345
  • 关于我们
    市场介绍        业务指南
    客服中心        联系方式
    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7号楼
    邮编:350003
    监督电话:0591-87383007
  • 运营维护:福建海峡人才网络资讯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:福州电信IDC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号:闽ICP备11012343号-1